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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3、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指全部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纳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4、会计核算健全,能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
5、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在银行开设账户。
6、购买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租赁发票)、注册资本、账簿的印花税。
二、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企业,需提供哪些资料
1、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书面报告;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及会计帐簿;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申办地点在哪儿?
1、 凡办理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2、企业总分支机关申请办理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四、一般纳税人的办理程序:
1、需要携带第二条所列资料,到所属的稽查科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审批表》;
2、稽查科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您应积极配合,准备相应的资料;
3、在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确定或未经批准时,稽查科会通知您领取相应的资料;
4、至此,您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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